近期多宗土地出让 珠海启动新规:10年不得交易
2017/5/24 19:15:07
来源:南都报
近期,以保定为代表的城市推出严格的“限售”政策,规定取得房本后10年内不得买卖。而在珠海,本月迎来推地潮,南都记者从珠海市国土局获悉,截至5月23日,珠海本月共挂牌推出15宗地块,其中有4宗均规定,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得抵押、转让及销售或员工所取得住宅自核发《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0年后方可转让。
5月至今已挂牌出让土地15宗
5月22日,珠海市国土局挂牌出让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南侧一宗旅馆、商务、商业用地,这是本月珠海挂牌出让的第15宗土地。
该宗地面积15328 .27平方米 ,出 让 年 限4 0年 ,容 积 率4 .0,起始楼面地价1460元/平方米,该地块将用于文化创意及其配套项目建设。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这块地,政府做出了严格的限制。该地块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第二个年度内,土 地 投 资 强 度 不 低 于 人 民 币5000元/平方米(按项目建筑面积计算),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第三个年度内,项目年营业额(含进驻项目企业)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项目年纳税额(含进驻项目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不仅如此,出让条件规定,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斗门区科工贸信局提供在当地银行现金存款5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信证明,保证项目顺利开发建设,如竞得人未能履行上述约定的事项,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宗地定金不予退还。此外,地块项目建设完成后,竞得人年营业额、年纳税额中任何一项未能达到约定的,须向斗门区科工贸信局一次性缴纳违约金人民币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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