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部网站消息,国土部今日发布《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情况通报》(下称《通报》)。《通报》透露,土地开发建设程度持续保持良好态势,已建成超70%。
《通报》称,为全面贯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大力推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2017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304号)要求,共有483个国家级开发区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进行了更新评价。
本次更新评价工作在2016年度更新评价的基础上开展,更新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参与更新评价的国家级开发区共483个,批复四至范围内土地总面积4788平方公里,约占全国建设用地面积的1.2%,平均单个开发区面积为9.9平方公里。其中,东部地区236个,中部地区99个,西部地区106个,东北地区42个。按评价类型统计,工业主导型开发区392个,产城融合型开发区91个。按管理类型统计,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经济类开发区238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高新类开发区139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06个。
截至2016年12月31日,483个国家级开发区累计完成工业(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7万亿元;实现工业(物流)企业总收入22.5万亿元、开发区二三产业税收总额2.4万亿元、工业(物流)企业税收总额1.1万亿元;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9.9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总额0.5万亿元。国家级开发区总体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充分发挥了作为经济发展、产业集聚的载体和平台作用。
此次更新评价结果显示,土地开发建设程度持续保持良好态势,已建成超70%;产业用地比例略有下降,用地结构综合化趋势初显;土地利用强度稳步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益及税收明显增加,集约程度稳步提高;土地管理绩效进一步提高,闲置土地数量大幅减少。
按照不同区域开发区情况区分,东部地区开发区集约利用总体水平最高,用地效益及增幅显著好于其他区域;中部地区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较高,但投入产出效益不够理想;西部地区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略有下降,产业用地比例和利用强度偏低;东北地区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高,但利用强度和用地效益较低,投入产出效益有下降趋势。
按照不同类型开发区情况区分,高新类开发区集约利用总体水平最好且提升较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用地效益提升明显,经济类开发区投入和产出水平相对较低;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高,投入产出效益增加明显,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利用程度高。
开发区土地利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土地开发状况不平衡。部分开发区批复四至范围内已无地可用,但有部分开发区批准设立多年仍有大面积土地未开发建设;土地利用强度和效益不平衡,部分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远低于全国水平,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开发区区域发展不平衡,西部和东北地区开发区集约利用水平有较大提升空间。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强化空间管控,严格开发边界管理;积极盘活存量,大力推进开发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区域协调,支持不同区域开发区差异化发展;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