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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2018/9/1 8:59:50 来源:北京商报

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房地产销售机构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各类书面文件。

  据了解,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等监管部门将开展对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向北京市住建委提供不拒绝、不限制、不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同时,在提高贷款审批时效方面,《通知》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贷款经办部门应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不办的、整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超过20万元。

  实际上,北京一直存在巨额公积金无法盘活的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1116.27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大关。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方面,2017年贷款发放额同比减少50.1%。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这主要由于公积金上限额度太低,远不能支撑刚需贷款。张大伟分析,以北京为例,北京公积金贷款上限为120万元。2017年北京存量的商品住宅单套平均成交金额已经达到了781万元,想用公积金贷款,首付必须要660万元。而组合贷由于办理手续复杂、承办银行少、手续费多等问题也未被广泛采用。

  至于《通知》是否会推动组合贷的发展,张大伟认为,组合贷办理时间较长,且时长不易控制,但购房合同中都有时间约定,购房人如果按全流程走下来,很可能造成时间上的违约,不排除房地产企业由此变相约束组合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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