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更好发挥粤澳合作产业园对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促进作用,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与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本月31日起启动新一轮招商工作,就产业园余下的2.57平方公里土地采用新的项目评审落地机制,接受投资项目申请。贸促局代主席刘关华和横琴管委会主任杨川在联合新闻发布会上均表示,新一轮招商以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及有利于“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目标,希望借助国家改革开放进入新时代,让更多澳门企业抓住“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机遇,进一步利用横琴粤澳合作产业园作为载体和平台,培育新优势,发挥新作用。
贸促局与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今(28日)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宣布重启招商及介绍相关详情。刘关华表示,澳琴双方因应新一轮招商工作,按“澳门特区政府牵头,横琴新区全力配合,琴澳双方共同参与”的方式,订定新的项目评审标准、准入条件和申请指引,双方政府各派出六名代表,以及三名来自澳门业界、专业界代表,共十五人组成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评选有利两地经济发展的优质项目。
杨川表示本次粤澳合作产业园重启招商,实施项目评审落地新机制是珠澳双方践行和落实总书记指示的具体行动,横琴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化发展当作头等大事,对获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做好产业园项目服务和配套保障,尽快与项目方签署合作协议,启动土地挂牌出让程序。希望通过两地深入合作,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科技创新走廊的契机,推动惠及两地的产业合作新模式。澳门中华总商会理事长、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高开贤表示,中总将继续发挥凝聚和桥梁作用,传承澳门工商界一直以来在投资兴业、体制改革、双向开放、先行先试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支援本澳企业更积极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善用建设产业园的契机,进一步发挥澳门的特殊地位和独特优势。
澳门科技委员会副主席、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林金城表示,新一轮的招商具体以高新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等方向为重点,新评审委员会加入不同范畴代表,相信有助从不同角度审视申请项目,有利推动两地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区域创科合作。是次招商工作乃继2014年及2016年推荐旅游休闲、物流商贸、科教研发、文化创意及高新技术等合共83个项目进入粤澳合作产业园发展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按照园区目前发展进度,与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沟通和协调后,就粤澳合作产业园余下的2.57平方公里土地采用新的项目评审落地机制,再接纳有意到园区投资的项目申请。
横琴粤澳合作产业园将于12月31日开始接受本澳企业申请,是次招商将不设项目提交期限,直至产业园用地完全使用为止。凡有意申请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本澳法人商业企业主/自然人,可按照“项目申请指引”向贸易投资促进局提出申请,所收集到的项目会交由新成立的,由澳门、横琴双方政府代表以及业界、专业界代表组成的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符合条件者将获特区政府推荐进入产业园。
贸促局执行委员黄伟伦今(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申请项目评审机制、评审标准以及项目申请指引。
黄伟伦表示,2013年首次招商评审时,主要根据“符合推荐进入横琴“粤澳合作产业园”的优先条件”、“申请人/企业/投资者实力”及“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三大考虑因素进行评审,新一轮项目评审标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旨在评选及推荐更多优质的项目入园。因此,是次招商提升了对产业元素、投资者实力及项目可行性的要求,同时,更着重项目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相关性,且须体现申请项目现时或将来在澳门有一定规模的投放。此外,为增加评审标准的透明度,详细评审分析要素已公开并上载到贸促局网页,申请人可以参考有关信息,按“项目申请指引”准备申请文件及资料。
评审流程上,新设横琴发展澳门项目评审委员会是整个产业园项目推荐工作的核心机制,委员会由十五名成员组成,当中包括六名来自经济财政、社会文化以及运输工务等范畴的澳门特区政府代表,六名珠海市及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的代表,以及三名分别来自澳门业界和专业界的代表。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工作,设有回避机制和保密义务的规定,确保评审的中立性和保密性,下设由双方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负责秘书处工作。委员会按照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须至少三分之二出席通过,方被承认符合推荐条件,整个评审过程更为严谨。有意投资横琴粤澳合作产业园的澳门企业及投资者,可于办公时间到澳门宋玉生广场263号中土大厦19楼提交申请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