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将调公积金存缴比例
2006/2/24 11:37:42
来源:正顺地产
珠海将调整公积金存缴比例
原则上把存缴基数控制在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3倍左右
原则上把存缴基数控制在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3倍左右
本报讯(记者韩晶元)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将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参考珠海实际情况制定公积金政策,目前正在进行调研工作。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建设厅等三部门去年12月联合下发相关文件,其中规定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月工资未超过以上限额的,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实际工资额和政府规定的缴存比例执行;月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超过以上限额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最高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和政府规定的缴存比例执行。
存缴比例方面,最低不少于基数的5%,不得高于20%。据我市统计局相关报告,我市去年就业者人均月收入为2764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该中心正在进行调研,制定相关政策。政策中必然会贯彻省文件精神,兼顾珠海实际情况。据了解,目前我市对公积金缴存上限尚未形成文字规定,原则上月工资基数控制在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的3倍左右,低于省文件规定。
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截至今年1月底,全市共缴公积金总额31亿元;个人提取累计15亿元,绝大部分用于买房,其余情况为职工离退休和调离珠海;共有1万户职工申请了购房贷款,放出贷款总额11亿元,整体运转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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