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口中“狼来了”一样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历经七年停滞不前的境遇后,终于要在我国落地了。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督导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和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并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相对于“统一限购令”的回避,珠海对此次全国政策的下达即刻做出反应。上个月23日,珠海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广泉代表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中表示2014年,珠海将就不动产登记等备受关注的领域进行立法。
什么是不动产?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不动产,听起来仿佛是一个很大的概念,有人会说,我一个平头老百姓,不动产统一登记跟我有什么关系?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下,什么是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听起来似乎很专业,但其实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像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这些我们经常打交道的都属于不动产范畴,我们都有权利去了解它们的信息。
以前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弊端
以前我国的不动产采用分散登记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不同的部门,各管各的,各司其职。这种管理制度在建立之初,是为着加强行政管理效果,保障政策计划能够落到实处,是时势造就的产物。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功能的完善,这种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要求,其弊端显而易见。各部门只顾自己的工作,彼此之间信息渠道不畅顺,不动产信息成了某个部门独有的资源。老百姓办事,不得不到处跑、找上几个部门,效率低下、令人厌烦。其次,当工作过程中发生问题,也容易出现多部门互相推诿、找不到负责人的现象。另外,多部门联合操作容易让人钻制度漏洞,成为腐败滋生的平台。近年来频出的“房姐”“房叔”,就是监控失误所致。如果资源共享、信息透明,这种人何处钻空子?
如果你要转让房屋,必须土地、住房部门两头跑;如果你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园林部门和国土部门却为了它是林地还是园地争起来;如果你急要用钱、到银行抵押房子,土地、房产两个管理部门却要分头查询你的信息,等到款项批下来,也许你的急事已经过去了……这样的情况下,你也会盼着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赶紧落地吧?
不动产统一登记保障老百姓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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