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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购房入户新政策
2004/7/31 12:04:32 来源:正顺地产
    为了加强户籍管理,珠海市新的购房入户政策昨日由市政府颁布。新的购房入户政策相对旧的购房入户政策提高了准入门槛:对购房者的购房面积和入户条件分别作了调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符合规定面积的业主才能入户,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这是记者昨日从珠海市政府办公室获悉的。
    根据市政府昨日颁发的《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在旧政策的基础上作了相应的调整,调整购房的内容包括:
    首先,在购买商品房的面积上作了相应的调整。新政策规定,购房者只有面积达到75平方米(含75平方米)的,才允许办理入户手续。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户,已经计生部门处理、且购房面积达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允许办理入户手续。
    其次,对办理购房入户人员的范围有所调整。只有业主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子女可办理入户手续。其中,业主的独生未婚子女和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新政策规定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业主,不能享受入户政策。
    对于多个业主合资购买一套商品房的,新政策同样作了规定:只允许占有房屋份额符合入住面积的一个家庭迁入,但迁入的人员范围必须符合新政策的规定。
    新政策从发出通知的7月30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已购房的,仍按原政策办理入户手续,购买房屋时间的确定,新建商品住宅,以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标注的时间为准:二手房商品住宅,以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登记中心受理办证申请的时间为准。
    购房入户新政策是针对外市户口通过购房迁入本市的,对于已有本市户口通过买房迁入本市别的辖区的则不受此影响。

转自珠海特区报  记者赵凤梅 实习生陈小花 高启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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