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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10月6日前 已有实质性购房交易的不受限
2016/10/13 10:03:36 来源:珠江晚报

        珠海实施限购新政已多日,但坊间关于限购细则的讨论仍在继续。市民林先生(化名)昨日向本报咨询,他在限购之前向上冲一新建楼盘缴纳了5万元诚意金。楼盘即将开盘,林先生是否还在限购范围之内呢?对此,本报咨询市住规建局后获悉,如果销售的楼房合法,而且在10月6日之前的普通商品住房实质性交易已经开始的,按以往的政策执行。也就是说,在销售楼房合法的情况下,无论是诚意金、定金、首付款还是全款,只要是在限购之前已有交易,当事人即不受限。



之前缴了诚意金不受限
  据林先生介绍,他10月初向上冲一新建楼盘缴纳了5万元诚意金。最近,楼盘即将开盘。可林先生对比限购新政后,发现自己已属于被限的三类家庭之一。那么,他还能买房吗?
    对此,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执行时间是10月6日零点开始,在这之前的普通商品住房实质性交易已经开始的,按以往的政策执行。但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销售的楼房合法(办理了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楼房合法,没有抵押查封等限制。10月6日后核发预售许可的楼盘项目,全部执行《通知》规定);二是已经网签或已经缴纳了定金、首付款或全款等款项(需提供带有交款、交易日期的正式机打发票或有效的银行转账、支付票据,若向中介机构购房需有明确具体交易的房屋等证明)。
  这样一来,只要林先生购买的楼房合法,而且林先生的确在10月6日前已有缴纳诚意金的交易记录,林先生就不再受限购影响。
  
二手房也在限购范围
  另外,还有购房者询问《通知》的限购普通住房,指的是新房还是包括二手房?
  记者从市住规建局获悉,《通知》第三点提出的对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这里的普通住房包括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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