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房地产新政再升级?18日上午,珠海市住规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珠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一出,旋即引发“珠海楼市调控收紧”“珠海楼市新政升级”的猜测声音。对此,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向南方日报记者解释,目前已注意到“珠海楼市调控加码、收紧和升级”的解读声音,但此次《通知》主要是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如何执行10月6日调控政策的细化要求,“不存在收紧楼市或升级调控政策的意思,市场不必过度解读,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回应:“一房一认筹”不代表调控升级
“一房一认筹”制是备受市场关注、引发市场解读的焦点。
18日《通知》明确,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楼盘,开发企业开展的认筹(预定、认购)活动,实行一对一认筹(即一房一认筹),并请在10月20日之前,将所有认筹人(购房者)认筹确定的具体房号整理报珠海市住规建局和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银行将不予办理限购前的贷款政策,没有对应具体认购房号的认筹人,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规定主要是为更好地鉴别10月6日前已经参与认筹的购房者,以区分新政策和老政策的使用购房人群。而在10月20日后,“一房一认筹”制还将继续实行。
这是否是珠海收紧房地产调控的新政策?
10月6日,珠海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珠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管,对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开发企业不得采取拖延开盘时间或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不得标示虚假信息或使用欺骗性、模糊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与此同时,对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要在预售许可证核发的十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在售楼处将信息和预售许可证等证照予以公开。
18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珠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的通知》正是对上诉调控政策要求的进一步细化。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主要是在调控政策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提出的具体落实要求和操作程序。”
该负责人表示,“一房一认筹制将有利于在售房源的信息公开,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落实要求并非部分市场解读所称的‘收紧’,更没有调控升级的意思。”
去库存:去化周期已控制在10个月内
有关“升级楼市调控”的猜测声音,在珠海房地产市场再掀波澜。记者梳理发现,尽管10月18日上午珠海市住规建局官网挂出《通知》,但其实该通知要求的工作已近稳步进行,而《通知》早在10月11日就已发出。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焦点则是,此次《通知》针对的对象为珠海市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建设局、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通知》还对上述机构的分工做出明确要求。其中,各区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相关工作;市房地产协会和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分别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
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抓紧要求上述单位和机构落实《通知》要求,未来也将贯彻落实好10月6日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珠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希望市场不必做出过度解读,避免引发恐慌情绪。
而在“去库存”方面,该负责人透露目前珠海去化周期控制在10个月内,实现了预期目标任务,库存消化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