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的建设是珠海市落实我国新型城镇化攻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建设海绵城市,大力推行低影响的开发建设模式,将进一步提升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高珠海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城市安全水平。2016年4月,珠海成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第二批试点城市,作为一个海滨城市,珠海降水丰富、河网密布、人均绿地面积位于全国前列、自然系统蓄水能力强,具备建设海绵城市的良好生态环境基础。
现状分析:珠海土壤含水量大 承载力低
珠海市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濒临南海,区位优势明显。生态本底条件优越,生态用地类型多样,布局清晰,生态用地占比大。地势低平,气候温热多雨,水系发达,地基承载力低。水资源量丰富,地下水位高,蒸发量大,短历时降雨强度较大。土壤含水量大,承载力低;岛屿众多,海岛有丰富的旅游资源。
规划总体思路:“五水四示范”
建设珠海市海绵城市,将从“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水文化”等方面入手,在市域尺度上构建“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的城市海绵体,降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统一考虑,将珠海打造成河网密集区的滨海及海岛城市示范、大降雨量的填海建设区域示范、新老城结合及海绵智慧城市融合示范和流域打包治理模式等四大集中示范。
海绵城市分区管控:西部32、东部18、万山群岛1
海绵城市管控分区的划分综合考虑城市排水分区和城市控规的规划用地管理单元,便于管理、考核和指导下位规划,分两个层次的管控:一个是分区规划层面(一级分区);另一个是排水分区层面(二级分区)。
海绵城市管控分区根据珠海市行政控规分区的13个大的规划分区,以水系、河道、流域边界范围为依据,结合以分水岭DEM的GIS水文分析划分的雨水系统排水分区,同时参考珠海市排水管网的走向为基础,结合珠海市地形、水系、排水分区以及路网等资料,根据区内地形高程、汇水面积大小、现状雨水管网等因素,以河涌、暗渠、河流水系为边界,并充分考虑到控规编制单元的界限。
规划将13个规划区综合排水分区为单位,具体细分为51个海绵城市建设管控片区;其中,西部区域共计32个,东部18个,另外还有万山群岛1个。
西部中心城区和横琴新区将成试点示范区
西区:示范区包括了西部中心城区三个启动区的两个——中心片区和金湾片区,研究范围总面积248.18平方公里。以建立海绵水系统、海绵湿地系统、海绵梯级湿地系统、海绵植物系统、海绵道路系统、海绵公园绿地系统为主要海绵措施。
横琴:示范区范围为东至环岛东路——环岛北路——万利东道——艺文二道一线,南至大横琴山第一层山脊线,西至磨刀门水道,北至环岛北路——桂风路——琴海北路一线区域,范围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同时考虑到流域的完整性,将中心河周边约50公里范围作为示范区的研究范围。另外,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控制”的原则,设立5个功能区分区:居住小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公用建筑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工业用地海绵城市改造示范区、海绵山体恢复示范区、生态湿地海绵体恢复示范区。